一、交易细则要点
(1)交易席位是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集中竞价 交易的通道。交易席位分为场内交易席位和远程交易席位。在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后,会员即拥有一个场内交易席位。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在其营业场所,通过同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的电子通讯系统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远程交易席位的权利和义务与场内交易席位相同。
(2)交易指令分限价指令、取消指令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限价指令 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交易指令的报价只 能在价格波动限制之内。
(3)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备案制度。交易编码是指会员和客户进行期货交 易的专用代码,分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编码和客户交易编码。
(4)交易所按即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向会员、客户和社会公众提 供期货交易信息。交易所应当及时发布以下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开盘价、收盘 价、最高价、最低价、最新价、涨跌、最高买价、最低卖价、申买量、申卖量、 结算价、成交量、持仓量。会员、信息经营机构和公众媒体以及个人,均不得发 布虚假的或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
二、结算细则要点
(1)交易所在各存管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会员的保证 金及相关款项。会员应当在存管银行开设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 款项。交易所与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 用资金账户办理。
(2)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 一会员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 手续费等。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存入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客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 手续费等。
(3)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 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 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 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4)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 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 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交割商品补充规定
根据现货市场贸易特点及用户需求,经研究决定,对螺纹钢交割商品作如下 补充规定:
客户在进行某一螺纹钢期货合约卖出交割时,交割商品公称直径分布应当符 合下列要求:
(1)交割数量≤6000吨,可以是同一公称直径。
(2)6000吨<交割数量≤9000吨,至少是两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 径交割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数量的60%。
(3)9000吨<交割数量≤18000吨,至少是三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 径交割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数量的40%。
(4)交割数量>18000吨,至少是四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割数 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数量的30%。
同一客户从交易所买入再卖出交割的商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