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选择权,是欲作多头时所用的权宜操作方式,例如黄金目前局势不明,投资人基本上看涨,但又不敢贸然作多头,此时他可付出一笔权利金购买400美元的“购入选择权”,以后如果行情上涨到420美元,他就行使购入选择权,坐收多头之利,如果行情下跌到380美元,投资人就牺牲权利金,不作选择,免受多头之害。
反之“卖出选择权”就是欲作空头时所用的权宜操作方式。同上例,投资人购买一个400美元的“卖出选择权”,如行情上涨到420美元,投资人就不行使选择权,也沈是不作空头,如此行情不管怎么上涨,投资人都没有一张烫手的空单在交易所中;相反地,行情下跌到380美元时,投资人就可行使他的选择权,使原本默默无闻的选择权,顿时成为抢手的空单。
选择权不只在期货交易中可操作。由于它本身即具有价值性,因此、选择权本身就可如商品般买进卖出。例如黄金上涨到420美元,400美元价位的照入选择权就跟着水涨船高,模利金当然就涨价了,此时投资人若不想再介入期货交易风险的话,就可将选择权以更高的权利金卖出,单纯享受转手间的利润。
总之,选择权是锁险获利的宝器,投资人可善加利用,不过,最好要搞清操作方式,否则一知半解,恐怕就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