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价格为负怎么结算?期货的价格是怎么定的?
1、期货价格
期货价格是指期货市场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形成的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价格。
期货价格是指交易成立后,买卖双方约定在一定日期实行交割的价格。期货交易是按契约中时间,地点和数量对特定商品进行远期(三个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点为成交与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时期后再进行交割。
2、期货价格是怎么形成的?
期货市场的公开竞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种是公开竞价方式。
在中国的期货交易所中,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期货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所谓价格优先原则,是指交易指令在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最优价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买价与最低的卖价报单首先成交。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先进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机按上面两个原则对进入主机的指令进行自动配对,找出买卖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最后达成交易,反馈给成交的会员。期货价格中有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等概念。
在中国交易所中,开盘价是指交易开始后的第一个成交价;收盘价是指交易收市时的最后一个成交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指当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价和最低的成交价;结算价是指全日交易加权平均价。
3、期货结算价格
结算价是当天交易结束后,对未平仓合约进行当日交易保证金及当日盈亏结算的基准价。
我国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当日结算价取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交收日按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