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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159”现象 做市商制度实现期市重点商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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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上海期货交易所获悉,上期所目前已经实现做市商制度覆盖所有不连续品种及新上市品种,并有7个品种初步实现逐月连续,进一步提升了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实体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上海期货交易所获悉,上期所目前已经实现做市商制度覆盖所有不连续品种及新上市品种,并有7个品种初步实现逐月连续,进一步提升了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前,期货市场一直存在“合约不连续、近月不活跃”现象,即“159现象”:很多期货品种虽有10余个合约,但却只有1月、5月、9月合约比较活跃,其他月份合约的活跃度不够。

  2017年,我国期货交易所开始探索在部分商品期货合约上先行试点引入做市商制度。其中,上期所镍期货和大商所的豆粕、玉米、铁矿石期货,以及郑商所的PTA、动力煤期货都在当年进行了试点。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做市商在市场上担当价格“润滑剂”和交易“催化剂”的作用,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较多的连续报价,便于交易者找到合适的报价成交,以此起到了促进交易达成、平滑价格曲线的作用。

  “沪镍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提高了沪镍合约的流动性,以往主力合约在1月、5月、9月等个别月份轮转,连续性、流动性不足的局面大为改善。”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副经理裘璐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

  做市商制度覆盖的商品期货日益增多。2020年,上期所新增了螺纹钢、热轧、沥青、天然橡胶、纸浆、低硫燃油、国际铜等多个做市品种,并结合做市业务的实际情况,对做市业务方案、评估机制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郑商所先后在12个期货品种和6个期权品种上引入做市商,实现重点品种做市业务全覆盖。

  大商所,仅2020年上半年就新增14个品种引入做市商,实现主要的18个期货品种做市业务全覆盖,LPG期货更是在上市当日即启动做市商业务,以此促进期货合约连续活跃。

  上期所相关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试点以来,上期所大多数做市品种已基本实现前5行到7行合约同时活跃。在此基础上,上期所(含上期能源)镍、原油、锡、不锈钢、20号胶、纸浆、低硫燃料油等7个品种均打破原有主力合约跨月轮转的模式,并初步实现逐月轮转。

  数据显示,以原油、20号胶、不锈钢等品种在引入做市商制度后,交易量平均增量比做市前增加119.2%,持仓平均增量较做市前增加159.2%。

  期权方面,上期所5个期权品种上市之初均同步引入了做市商制度。截至2020年底,5个期权日均成交量4.74万手,日均成交额1.60亿元,成交额在境内商品期权的市场份额为34.62%,日均持仓量12.84万手;期权开户数达19.40万人,非做市商客户参与度显著提升。其中,铜期权非做市商客户日均成交量同比提升40.32%,参与交易客户数提升116.24%。

  为保证做市业务质量,大商所加强对做市商管理和支持力度,优化遴选标准,扩大做市商数量,丰富做市商类别,加快做市商优胜劣汰,着力培育做市商队伍。截至2020年11月底,大商所已先后批准42家期货、期权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

  上期所相关人士表示,接下来拟通过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力的做市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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