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股指期货交易风险作如下分类:
(一)市场风险
又称价格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所引致的风险。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面临的主要价格风险是基差风险。所谓基差,就是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合约价格之差。基差的大小与正负直接关系到套期保值效果和套利利润空间。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股价指数之间存在着高度正相关性,所以,基差风险要小于价格波动的风险。然而,在投资实践中,完全的套期保值很难实现,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股价指数可能非同比例变动,尤其是在一些极端的市场情况下,基差的变动可能非常大,导致出现套期保值缺口,对于套利者就意味着利润空间被压缩,出现巨额亏损都是常见的。至于投机者,他们承担的风险就更大。对于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价格波动的风险还可以通过基差来缓冲,而投机者就直接暴露在价格波动的风险之中。由于股指期货具有高杠杆率的特性,市场价格的微小波动,对投机者就会产生十几倍、甚至是数十倍的冲击。
(二)信用风险
又称违约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一方因各种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条款履约而导致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可能性。股指期货交易的交割就属于一种信用风险。交割风险是指合约到期时,一方已付款而对方却无力付款所导致的损失。股指期货合约具有独特的结算体系,由交易所充当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负责所有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结算业务,确保合约到期交割或提前平仓。于是,整个股指期货市场的信用风险就全部转嫁给交易所了。虽然交易所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降低整个市场的信用风险,但是却造成了风险的过度集中,一旦交易所出现了问题,就会危及整个体系的安全。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上缺乏交易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市场流动风险,即市场交易惨淡或者是交易者很难获得市场价格信息,致使投资者无法及时建仓、平仓的风险;二是资金的流动风险,如果投资者流动资金不足,面对市场不利情况,无法按合约追缴保证金的风险,我国“327国债期货事件”中,空方主力严重违规,使无数多头而临爆仓的绝境,这便是制造市场流动风险和资金流动风险的例证,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因素、系统因素或者风险管理控制方面的失误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在本质上应该属于管理问题。引起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人为错误、电脑系统故障、内部监管和流程控制不完善等。其中,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操作风险产生恶性后果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