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在秀英区海玻农贸市场卖猪肉的唐燕,因明码标价净排骨46元/斤,却按照48元/斤的价格卖给消费者0.57千克净猪排。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决定,对唐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6元,并处罚款5000元。
2月7日,执法人员对海口秀英唐燕猪肉摊位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海玻农贸市场”标价牌标示净排骨零售价格为46元/斤,当事人向消费者销售净排骨为48元/斤,消费者购买0.57千克,共支付54元(通过微信扫二维码付款)。执法人员现场使用当事人电子秤称量消费者购买的净排骨为重量0.57千克,价格为96元/千克,金额为54.72元,当事人抹去零头实收54元,故违法所得为1.56元。
据了解,该摊位销售的猪肉是从正规屠宰厂出来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依法对唐燕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