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称,近期在海外,中国最大的五家炼油商正就组建营销联盟进行谈判,这将使它们在面对生产商和贸易商时拥有更大的议价能力。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能会略微压低亚洲市场的利润率,尤其是俄罗斯和非洲混合燃料将首先受到中国联合竞购的影响。
据金联创了解,外媒报道中所称的“中国最大的五家炼油商”中应该只有四家综合性油企,分别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及中化,此次联合竞购的标的物主要是原油,而之所以采取这样的采购模式,是为了整体增加议价能力,避免互相竞价。
据业内人士称,这一购买联盟势将在现货市场上集体对特定品位的俄罗斯和非洲原油出价,不过这种合作机制未来将如何演变尚不得而知。这四家企业的日原油进口量合计500万桶,相当于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总产量的近五分之一,理论上这个合作组织将是全球最大的原油买家。组团采购倡议于2019年首次提出,在今年随着新冠病毒导致OPEC+进行历史性减产以重新掌控市场而壮大了声势。
据了解,所谓的联合竞购也称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可靠性。
金联创原油分析师奚佳蕊认为,联合竞购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是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联合的形式增强竞争能力,分散、降低企业经营及投标风险,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大型企业可以通过专业化小型企业联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增强竞争能力,是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三是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使更多的投标单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竞争激烈程度。四是联合竞购有助于降低成本,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
中国国内在此之前就已经有过类似的联合竞购案例:2008年8月,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拟以15亿至25亿美元的代价联合竞购一家在秘鲁拥有油气资产的美国私人企业Petro-TechPeruana,这家公司在秘鲁海域的原油产量接近2.2万桶/天。
除了本国有实力的企业联合竞购外,中国与其他国家也有过联合竞购的案例:2006年12月,中印两国国有石油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可据此在第三国联合进行石油资产的勘探、生产和收购,当时签署备忘录是为了联合竞购非洲能源。2009年10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加纳石油公司(GNPC)联合竞购西非一处巨大油田股份,其竞投对手是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Corp。)提出的40亿美元的收购竞标价。奚佳蕊认为,对于油气需求不断上升的中国来说,在大举收购海外能源资产的过程中,采用联合投标的方式有助于降低采购成本。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